在美國市場,TikTok頭頂上始終盤旋著“封禁”烏云。
2023年3月份,美國眾議院議員對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進行了大約五個小時的質詢,內容涉及該應用與母公司字節跳動的關系以及中國對該平臺的潛在影響力。周受資反復強調,“數據由一家美國公司存儲在美國土地上,并由美國人員監督”,“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外國政府可以訪問這些數據”。
2024年1月31日,美國國會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在華盛頓舉行題為“大型科技公司與網絡兒童性剝削危機”的聽證會,包括Meta、TikTok、X、Snap、Discord在內的五大社媒的首席執行官均出席。離譜的是,會上,反華議員湯姆·科頓(Tom Cotton)對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連續拋問,哪國人、有沒有申請過中國國籍、有沒有申請過美國國籍,甚至連周受資妻子和孩子的國籍都被問候了遍。各個問題都離題萬里。
2024年3月,眾議院在一周時間內便通過了一項劍指TikTok的法案。該議案最早由美國眾議院下的特設委員會——美中戰略競爭委員會提出,名為《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侵害法》,以TikTok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為由,要求其進行“二選一”——要么6個月內從母公司字節跳動剝離出來,要么在美國應用商店全面下架。
另外,根據法案,總統可以指定哪些公司屬于“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范圍,這些公司的應用都將進入被封禁或者被剝離的程序,其中來自中國、朝鮮、俄羅斯和伊朗的應用軟件是重點關注對象。
這項法案在美國國會兩黨中獲得較大共識。僅僅一周時間,眾議院走完全部流程,在全體投票中以352:65的投票比通過了該法案。目前,參議院將會討論和投票該法案。待兩院達成一致,法案再遞交白宮由總統簽字生效。
這并不是TikTok第一次在美國面臨封禁危機。
早在2020年,時任總統特朗普就簽署了兩道行政令,宣稱“TikTok給美國的國家安全造成了‘重大且直接的威脅’”,要求字節跳動在90天內剝離TikTok在美國的業務,否則將面臨禁令。
彼時,TikTok和字節跳動,以及其在美員工、用戶等關聯利益主體,分別在美國多個地區法院提起訴訟。其中,TikTok的訴由是違憲和越權,TikTok員工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提起訴訟,而TikTok創作者則是主打“言論自由”。基于此,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裁決,暫緩實施美國政府關于將TikTok從美國移動應用商店下架的行政命令。同年,拜登贏得總統大選,并于次年6月(即2021年6月)撤銷了特朗普時期針對TikTok的禁令。
兩次封禁事件的不同之處在于主導力量的不同。特朗普時期針對TikTok的總統行政令是行政力量,該禁令后來也被美國多個地區法院推翻。而此次是美國國會層面發起的一項法案,以聯邦立法力量推動,TikTok只能以公民的第一修正案權利訴訟違憲,且只有美國的最高法院才能受理。
相似的是,這兩次危機都恰值美國大選之年。上一次危機中,TikTok迎來了拜登的總統令,該總統令廢止了此前特朗普簽署的包括第13942號在內的多份行政令,撤除了針對TikTok等中國公司的個案交易禁令。而這一次,TikTok剝離法案提出的時間,也恰逢新一屆總統大選。
拜登和特朗普,這兩大熱門總統候選人也分別就TikTok禁令表達了態度。拜登指出,如果法案在國會中通過,他將簽署該法案。而特朗普則公開表示了對該法案的反對,他仍然認為TikTok構成國家安全風險,但反對禁止這款廣受歡迎的應用程序。“你禁止TikTok,Facebook將會是一個很大的受益者。但Facebook對我們的國家非常不利,尤其是在選舉方面。”特朗普在接受外媒采訪時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