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伍里川
“我爸說了,只要你娶了我,后面所有的船都是你的!”“1塊,就1塊,1箱只賺你1塊錢!”直播平臺上,年輕女主播情緒高昂地推銷著舟山梭子蟹。近日,澎湃新聞從舟山市市場監管局普陀分局了解到,這名主播信口開河、言辭夸張,屬于虛假宣傳,已對其作出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看直播畫面,簡直是滿滿的“賣蟹招親”的既視感!可惜這是逗你玩。除了女主播手中抓著的梭子蟹是真的,那些驚人之語大多不是實話:那些船并不是女子家的,一箱梭子蟹也絕不只賺一塊錢。該女主播不是舟山梭子蟹直接經營者,也不參與捕撈、發貨,只負責為市場商戶帶貨,賺取傭金。直播3天,帶貨銷售額4.3萬元。吹噓娘家的“實力超群”,不過是為了增加賣貨的氣勢和底氣,也為“只賺1塊錢”的荒腔走板帶來一絲“合理性”。
當然,有些話看似“玩笑話”,“吹牛不用上稅”,但直播帶貨是妥妥的經營行為,直播帶貨中的每一句關于商品或經營行為的描述,都該是實打實的,經得起推敲的。你以為的插科打諢、烘托氣氛,并不會“一笑而過”,而是以營銷宣傳內容的面目,進入法治語境,受到嚴肅審視。
有關部門判定該主播的行為涉嫌違反《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有關規定,正是基于這條邏輯線。眾所周知,法律早已明確,“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構成虛假廣告情形。此外,去年,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商務部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也對直播間運營者和直播營銷人員提出“行為紅線”,直播營銷人員言行失范、虛假宣傳和數據造假等問題受到嚴厲審視。
該主播被依法懲治,可謂典型案例。其滿嘴跑火車的代價,未免慘重。
據報道,在當地,不少主播通過相關平臺精選聯盟匹配商家,從外地來到舟山直播帶貨梭子蟹。其間,主播和商家各司其職:主播負責帶貨,商家管發貨售后。這種模式有其客觀背景,效果也不錯,但問題是,極易造成宣傳與產品及售后分離。有些主播連商品都不經手,卻照賣不誤,這其實是暗藏風險的。
立一案,明一理。這起虛假宣傳案例的處置,向所有直播帶貨的經營人員發出警示。唯有依法經營、言之有“據”,尊重消費者,也尊重自己,才能不翻車、不惹“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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