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正式發布,作為消法的第一部配套行政法規,《條例》起到了承上啟下、輻射帶動的作用,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發展歷程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
《條例》的出臺將更好支持消費者依法維權,更好指引經營者依法經營,更好推動消費市場繁榮發展。
直播帶貨新規發布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頒布,并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中明確涉及直播電商營銷的規定有兩條,其中第十三條規定: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具體來說,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說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由其他經營者實際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還應當向消費者提供該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這意味著在《條例》正式施行后,直播間里需要顯著標明實際銷售商家的名稱,確保消費者在維權時能夠快速找到責任人,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直播間銷售三無產品的情況。
第十四條則規定:經營者通過網絡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依法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義務。
一方面,直播營銷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明確消費爭議解決機制。發生消費爭議的,平臺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相關信息以及相關經營活動記錄等必要信息。
另一方面,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主播等)發布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義務。
簡單來說,《條例》明確了直播平臺、直播間和主播等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應該履行的義務。
至于違反了這兩條規定的,《條例》的第五十條也給出了明確的處罰標準:如有其他法律、法規已作規定的,依照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條例》解讀
近五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增長10.5倍,但投訴舉報的增幅高達47.1倍,“明顯高于傳統電商,說明發展和規范還不平衡”。
直播帶貨創新了消費場景,豐富了消費供給,但由于“臺前幕后”主體多,“人貨場”鏈條長,“線上線下”管理難,消費者舉證難,導致虛假營銷、貨不對板、退貨困難等問題比較突出。
???而在《條例》中,針對直播電商的特性和突出問題,已作出了多方面的規范:
強化信息披露 《條例》規定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說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由其他經營者實際提供商品服務的,還應當向消費者提供該經營者的名稱、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完善平臺管理 《條例》規定,直播營銷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明確消費爭議解決機制。發生消費爭議的,直播平臺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相關信息,以及相關經營活動記錄等必要的信息。
規范營銷行為 《條例》規定,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發布的直播內容構成商業廣告的,應當依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或者廣告代言人的義務。《條例》通過將規范性文件《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中的相關內容上升為法定義務,明確了平臺、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
“平臺、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
艾瑞咨詢發布的《2023年中國直播電商行業研究報告》顯示,2023年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已達4.9萬億元,增長了35.2%。預計到2026年繼續保持兩位數增長,市場規模或將超過8萬億。
直播電商市場規模 圖源:艾瑞咨詢
市場規模持續增長的同時,直播電商用戶規模已經達到5.3億人,占到網絡購物用戶的59.5%。這證明直播電商已經成為了消費者網上購物的重要途徑,且滲透率還有進一步的上升空間。
但正如此次《條例》的吹風會上提到的,直播電商高速發展的同時,投訴舉報增幅也明顯高于傳統電商,說明發展和規范還不平衡。與此同時,消費者維權也常常遇到困難,根本原因是直播電商臺前幕后的主體太多,導致各方責任不清晰。
例如今年3·15晚會曝光的“御徽緣梅菜扣肉”涉嫌違規使用槽頭肉原料,而東方甄選和小楊哥都帶貨過此產品。事件發酵三天后,東方甄選和三只羊先后發布公告,宣布對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予以先行墊付退款。
東方甄選在公告中的說法是:“東方甄選直播間是該商品的帶貨方,不是生產方和直接銷售商。但出于對客戶的重視、對食品安全零容忍的態度,我們決定為消費者先行墊付退款……”
同時東方甄選還表示,會督促商家盡快提供權威的產品安全性相關證明,否則會在墊付全額退款的基礎上進一步對消費者墊付三倍賠償——不過近一個月時間過去后,東方甄選和三只羊暫時還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不久前還有消費者反映稱,自己要求三只羊“退一賠三”后反被拉黑,于是將三只羊和食品生產商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小楊哥賠付3000元,以及精神損失費1元,合計3001元。目前該案件已成功立案。
從整起事件中可以看到,直播電商涉及的主體確實很多。像這起事件的相關責任方就包括了生產商“安徽東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銷售商“湖北小橙優選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東方甄選和小楊哥的直播間,甚至還有抖音平臺等。
面對如此復雜的關系網,直播間消費者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自然是困難重重,更不要說有些案例中還涉及到了供應鏈管理公司、鑒定機構等更多的中間環節了。
因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的出臺和實施,對于直播電商行業最重要的影響可能就是秉持著“誰銷售誰負責”“誰服務誰負責”的原則,明確了“平臺、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遇到消費爭議時沒有一方能夠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