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種程度上講,直播電商的興起與當時三個超級頭部主播的爆火是互相成就的關系。短視頻、直播平臺上的內容創(chuàng)作,基于興趣進行關聯(lián)、分發(fā)和推流,最終完成種草和成交。
與基于需求和搜索邏輯的貨架式電商不同,內容電商生意的好壞,和KOL(Key Opinion Leader,關鍵意見領袖)的個人風格、聲量,甚至表現(xiàn)出掌控力都有著直接關系。
直播電商風云變幻,超頭主播幾經(jīng)換代,從前是充滿吸引力的“最低價誘惑”,如今單純低價優(yōu)勢不再明顯,行至中段直播電商顯露疲態(tài)。不只是主播本人,用戶與主播間的鏈接也在變弱。
于是,全新的平臺、機構、三方、個人IP和無數(shù)切片號,共同構成矩陣式的直播電商新生意。
直播切片帶貨早已不是新鮮事。不只辛巴,瘋狂小楊哥、交個朋友、東方甄選以及無數(shù)頭部主播和機構也都在做。
但直播電商這個隱秘的新風口,也時常在風口浪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