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對直播電商高層次人才給予住房補貼等相應優待
對此,委員建議,要加強直播經濟頂層設計,出臺相關政策,支持以直播電商為代表的電子商務新業態發展。組建直播電商行業智庫(專家委員會),鼓勵指導區內各地市電子商務行業協會成立直播分會。
在加快直播電商園區(基地)建設方面,鼓勵建設集內容制造、視頻技術、直播場景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多業態直播電商園區(基地)。支持打造直播電商集聚區。對市級以上直播電商園區(基地),按規模、投入、貢獻等指標,經認定給予園區主辦方資金扶持。對入駐直播電商園區(基地)的商家和主播個體提供辦公場地租金減免政策。
打造“直播電商+”新模式,推動直播電商在商貿領域的應用。充分利用直播電商顯著的特點優勢,將直播電商與專業批發市場、電商扶貧、“夜經濟”、傳統商貿企業等融合發展,推動相關領域向線上轉型,培育一批網紅品牌,培養一批“網紅老板娘”,打造一批網紅旅游打卡點。積極引導住宿、餐飲、旅游、汽車、教育等企業開展直播電商業務,發展“線上引流+實體消費”的新模式。
同時,打造全方位要素保障體系。建立金融保障體系。設立直播產業引導基金支持直播電商發展,支持金融機構與直播電商平臺合作,鼓勵社會各類風險投資等基金支持直播電商產業發展。在完善直播人才培育體系方面,委員建議,對在廣西落地且排入全國(全網銷售)排名一定比例的頭部主播,按貢獻給予獎勵;經認定的直播電商高層次人才在落戶、優先購房、購(租)房補貼、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相應待遇;鼓勵在桂高校、直播電商平臺培養適合市場需要的直播電商專業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