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店提出了「推客分銷模式」,其中明確推廣計劃的分類、傭金服務費設置,及計傭和結算流程。
這或是外界一直呼吁的“分銷”功能(重新放開分享員能力)的新解決方案。也是繼(詳情,)后,微信小店團隊在短期內發布的又一項新能力。
某種程度上看,“送”、“推”等功能,都非新玩法,只是在社交網絡中,這些促進用戶間互動和關系的動作,總能帶來更便利的擴散和轉化。因此,業內從業者多認為,分銷+贈禮物的組合,或會直接拉動旋踵而至的系列節日營銷高峰。
01
推客是什么?
規則適用于所有優選聯盟的帶貨機構、商家、帶貨者和達人。其中規則詳細解釋了商品推廣載體、染色鏈接、推客帶貨模式等關鍵詞的定義。其中引起業內關注的,就是“推客”。
文檔中如此定義:
帶貨機構通過對應API接口開發并邀請帶貨者合作,在社群等場景進行商品推廣的模式,為推客帶貨模式。這個模式下的帶貨者,就為“推客”。
這個規則下,預置了創業團隊、大團長/流量機構、分銷員/團長/推客等不環節及相互之間的合作模式。例如:
在推廣計劃分類及傭金服務費設置方面,規則區分了達人推廣計劃和帶貨機構推廣計劃。
達人推廣計劃允許商家設置普通計劃(1%-50%傭金比例)、專屬計劃(0%-90%傭金比例)和定向計劃(0%-90%傭金比例)。
帶貨機構推廣計劃則涉及機構服務費和帶貨傭金的總比例之和,商家可在0%至90%的范圍內設置,帶貨機構可在總比例中自行分配機構服務費比例與帶貨傭金比例。
規則特別強調了推客帶貨模式的計傭規則,包括計傭時效和計傭邏輯,幫助商家明確「推客分銷」的邏輯,以及推客獲得傭金的場景。
用戶通過染色鏈接進入商品詳情頁后30天內購買,或購買店鋪其他商品,都將計算傭金。若用戶購買了店鋪內無帶貨機構推廣計劃的商品,則不計算傭金。
此外,規則還詳細說明了推客計傭替換邏輯和非染色鏈接下單的歸因原則。
結算規則方面,用戶點擊推廣信息中的商品或服務鏈接并直接下單購買,且在商品售后期結束且未發生退款或其他未決售后爭議事項后,根據用戶實際支付的金額以及相應的帶貨傭金、機構服務費比例進行結算。
此外,帶貨傭金、機構服務費均由商家設置并承擔。若帶貨機構設置的帶貨傭金比例低于其告知達人、帶貨者的帶貨傭金比例,差額部分由帶貨機構自行向達人、帶貨者結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