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出海德國遇到的稅務問題
1. 復雜的稅務體系與投資架構關聯
德國的稅務體系呈現出高度的復雜性,涵蓋多種稅種,如增值稅(Umsatzsteuer)、企業所得稅(K?rperschaftsteuer)和營業稅(Gewerbesteuer)等,且不同稅種的計算方式和申報要求各異。企業在出海德國構建投資架構時,需要考慮稅務因素。
例如,中國公司對德國公司持股比例不同,預提稅(Quellensteuer)率也不同。中國持股 25% 以上,適用的預提稅率為 5%,加上團結附加稅 5.5%,總的預提稅為 5.275%;中國持股不足 25%,適用的預提稅率為 10%,加上團結附加稅 5.5%,總的預提稅為 10.55%。對于通過盧森堡 / 荷蘭公司等中間架構投資德國公司的情況,適用的預提稅率為 25%,加上團結附加稅 5.5%,總的預提稅為 26.375%。
根據德國聯邦統計局數據,2023 年德國企業平均增值稅稅負率約為 19%,不同行業之間存在一定差異,制造業增值稅稅負率約為 18.5%,服務業增值稅稅負率約為 20.2%。實際稅負通常會加上5.5%的團結附加稅,因此企業所得稅的實際稅率為15.825%。
據相關研究,德國制造業企業平均實際企業所得稅稅負率約為 12.5%,服務業企業平均實際企業所得稅稅負率約為 14.8%。
這種復雜的稅務結構要求企業必須具備深入的稅務知識,精準理解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定,否則將面臨嚴峻的稅務罰款和潛在的法律風險。
2. 稅務檢查嚴格
德國稅局實施多種嚴格的特別檢查,包括增值稅特別檢查(Umsatzsteuer - Sonderprüfung)、工資稅外部檢查(Lohnsteuer - Au?enprüfung)和企業稅務檢查(Betriebsprüfung)等。在這些檢查過程中,稅局會對公司的發票、賬簿和相關申報表進行細致入微的審查。
據德國稅務部門公布的數據,2022 年約有 12% 的企業接受了不同類型的稅務檢查。其中,增值稅特別檢查的比例約占 35%,工資稅外部檢查約占 28%,企業稅務檢查約占 37%。
對于出海德國的企業而言,如果缺乏一套完善且嚴謹的稅務管理體系,在面對此類檢查時極易出現問題,進而對企業的正常運營造成嚴重干擾。同時,企業還需關注德國關于資本弱化的規定,如凈利息支出(即利息費用減去利息收入)> EBITDA * 30%,超出的部分不能在稅前扣除,遞延至未來的納稅年度。且存在股東借款 / 企業的自有資本 > 4 等情況時,利息不可以稅前列支(除非符合例外情況)。